終院指許仕仁收款後有「黃金枷鎖」 無法恰當履行公職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6/14 10:49

最後更新: 2017/06/14 11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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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(00016)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共4人涉貪案今被裁定終極敗訴,終院法官於判詞摘要中指出,許仕仁與新地之間的串謀協議,是基於預期許將要出任政務司司長,並純粹與其職務有關,許一旦收取了與其職務有關的款項850萬元,他在就職期間的獨立性將徹底被削弱,他將無法恰當地履行其公職,亦無法令人相信他可恰當地履行公職。

法官續指,控方指稱的串謀協議,是許收取巨款後將會持有違反公職人員職責的傾向,此傾向涉及嚴重濫用職權及公眾信任。而濫用公眾信任是串謀者所預期的,這非常明顯,當許願意處身如此妥協境地時,他已作出了一項協議,預期自己在身為政務司司長期間將持續作出不當行為。

即使有關款項是在許上任之前支付,並不代表濫用公眾信任亦是在上任前發生,支付款項的目的,是為了確保許從就職開始,將持續傾向優待新地,當許同意身陷該筆款項造成的「黃金枷鎖」而同時執行政務司司長職務,已屬串謀作出不當行為,並構成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行中的行為元素,終院因此駁回各人上訴。